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15:49:2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陆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强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31号)、《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8〕74号),都提出了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关措施。《曲靖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曲政办发〔2018〕172号)。明确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市级财政对市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再配套补贴25%;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充电设施补贴政策: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电500元/千瓦、交流电200元/千瓦进行补贴,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各补贴50%。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情况
  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791辆(师宗县95辆),其中,2018年落户数为2061辆,2019年落户数为424辆。
  自2012年起,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就高度重视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和使用,所购买车辆均属燃气公交车或气电混合公交车及纯电动的新能源公交车。目前,430辆公交车中有231辆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83辆LNG燃气公交车,27辆CNG燃气公交车,100辆气电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21辆纯电动公交车),占现有公交车的53.72% 。
  三、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情况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近年来,编制了《曲靖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市政系统综合规划》、《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规划。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5〕111号)和《曲靖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强化跟踪指导,加强协调沟通,大力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曲靖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118个,其中超级直流快速充电站5座,一级直流快速充电站12座,二级直流快速充电站87座,高速公路服务区直流快充站14座;按照“一车一桩”的原则将建设交流分散式充电桩15500个。
  《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市政系统综合规划》中包含了电力专项规划、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加气站布点规划等内容,规划一方面系统考虑变电站、电力管线等供电保障设施的布局,另一方面在加气站布点规划中,考虑了充电站的需求,规划新增站点按照“加油、加气、充电”三站合一设置。
《曲靖市中心城区及其坝区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提出了“便捷、舒适、安全、智能、绿色”的全域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其中绿色公交车比例到2020年不应低于30%,到2030年不应低于60%。在规划的公交枢纽和保养场站中均要配套加油、加气、充电功能。
  (二)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全市已建成充电桩427个(525把枪,总功率16373千瓦)。其中,集中式充电站20座288把枪、分散式205个(237把枪);从直流和交流来分,直流充电桩有302个(394把枪,总功率15347千瓦),交流充电桩有125个(131把枪,总功率1026千瓦)。
  目前在曲靖供电局报装并接电的公共充电站有沾益小河底公交场站、曲靖南片区水寨公交场站、师宗客运站、曲靖文体公园公交场站、马龙水景公园充电站、罗平五联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东部客运站、马龙信泰充电站、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充电站等均已完成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已投运的有母鸡山服务区上行线、下行线,师宗服务区上行线、下行线,松山服务区上行线、下行线,雄壁服务区上行线、下行线。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