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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66号

2020-01-06 09:18: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柏金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区教师新村)10幢第6层3-6-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柏金丽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毛治强、傅桂娥,毛治强、傅桂娥一半继承、一半赠予转移给毛丽芬、王俊,毛丽芬、王俊买卖转移给柏金丽、聂兴春,柏金丽、聂兴春离婚析产转移给柏金丽。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柏金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10409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柏金丽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毛治强、毛丽芬、王俊、聂兴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