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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72号

2020-01-06 09:32: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琴丽、张杰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1幢第2层2-2-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琴丽、张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教师新村出售给田永膏、吕素花,田永膏、吕素花继承转移给田培亮、黄榜秀,田培亮、黄榜秀买卖转移给陈琴丽、张杰,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琴丽、张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6103、20153061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琴丽、张杰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田培亮、黄榜秀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