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93号
2020-01-06 09:35: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晓梅、文梦如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颐花园2幢第7层2-7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晓梅、文梦如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石勇、周丽荣,石勇、周丽荣买卖转移给王晓梅、文梦如,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晓梅、文梦如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0925、201030092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晓梅、文梦如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石勇、周丽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