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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09号

2020-01-06 10:16: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红坤、翟会丽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9幢第7层3-7-2号(其中住宅面积:102.78平方米,非住宅面积:16.63平方米)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红坤、翟会丽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翟应常、张美娥,翟应常、张美娥买卖转移给杨红坤、翟会丽。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红坤、翟会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93940、34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红坤、翟会丽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翟应常、张美娥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