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16号
2020-01-06 10:18: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丽娟因离婚析产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美邻·彼岸)B幢第16层180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丽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余兰芬,余兰芬买卖转移给赵岸、杨丽娟。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岸、杨丽娟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0103、20143001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赵岸、杨丽娟离婚析产给杨丽娟,但义务人余兰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