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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220号

2020-01-06 10:19: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真帮、张艳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4层2-4-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真帮、张艳辉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孙福武、黄惠生,孙福武、黄惠生转移登记给黄惠生,黄惠生买卖转移给陈真帮、张艳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真帮、张艳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3943、20163039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真帮、张艳辉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黄惠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