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21号
2020-01-06 10:57: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19年11月18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763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李组义、李惠英,李组义、李惠英赠与转移给李玉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玉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14475),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玉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组义、李惠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李祖义、李惠英,李祖义、李惠英赠与转移给李玉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玉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14475),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玉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祖义、李惠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