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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14号

2020-01-14 08:56: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万锦、傅新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南侧,玛瑙巷东侧(福麟尚居)A幢第10-11层1012号的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万锦、傅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福人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颜智、李娟,颜智、李娟买卖转移给杨万锦、傅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万锦、傅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302818、2011302819),现杨万锦、傅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颜智、李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