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21号

2020-01-14 09:11: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大飞、丁艳荣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彩云路(世纪花城小区)景苑1幢第3层6-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大飞、丁艳荣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宋彩霞、许先超,宋彩霞、许先超买卖转移给陆瑞玲、刘正伟,陆瑞玲、刘正伟买卖转移给吴博。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吴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08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转让方吴博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陈大飞、丁艳荣,但义务人宋彩霞、许先超、陆瑞玲、刘正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