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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33号

2020-01-14 09:17:4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包凤玲、肖燕伟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中天嘉园一期)B幢第24层2507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包凤玲、肖燕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欧阳玉静,欧阳玉静买卖转移给常岑。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常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347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转让方常岑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包凤玲、肖燕伟,但义务人欧阳玉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