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162号
2020-01-16 09:02:2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成江、付晓雪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三期盛华苑350幢第5层1-5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成江、付晓雪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徐青,徐青买卖转移给刘成江,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成江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1277),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刘成江与付晓雪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申请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青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