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187号
2020-01-16 09:26: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乙力、陈金德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1幢3单元第7层7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乙力、陈金德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丁松梅、包继统,丁松梅、包继统买卖转移给尤俊恩、代菊利,尤俊恩、代菊利买卖转移给杨乙力、陈金德。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尤俊恩、代菊利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2756、201030275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乙力、陈金德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丁松梅、包继统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