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077号
2020-01-19 09:48: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超群、胡宏省因夫妻析产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9幢35单元第5层5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超群、胡宏省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规划设计院出售给胡伟祥、梁良,胡伟祥、梁良买卖转移给杨超群,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超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144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变更登记。现杨超群、胡宏省夫妻双方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共同共有,但义务人胡伟祥、梁良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