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师宗县吉兴煤矿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2020-02-14 08:34: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师宗县吉兴煤矿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师宗县吉兴煤矿采矿许可证(编号5300000630813)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编号5300000630813)自行废止,现依法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