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稳增长】市发改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电价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9 10:17:57 来源:市发改委
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曲靖市发展改革部门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
一、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按季改为按月。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按暂停、减容实际天数减免基本电费;对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经申请,暂停、减容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
二、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用品生产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交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际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三、对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地用电,免收高可靠供电费。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电量电价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执行。发改部门还要求供电企业通过网络简化业务变更办理方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讯员:尹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