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19 15:05:00   来源:市民政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0000
附件2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曲靖市民政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办字[2019]60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省民政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曲靖市行政区划图。
        ③与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曲靖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包括局机关及二个直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儿童福利院、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单位内设8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党建科)、直属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直属1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1个挂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其中:直属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核算及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人员经费支出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其他3家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抓实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着力推进“三社”联动服务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局机关、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局机关离休1人,退休23人;救助管理站退休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7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2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28.59万元对比减少1055.65万元,同比下降7.9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28.59万元对比减少2105.65万元,同比下降17.0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与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0万元对比增加1050万元,同比增长116.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7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2.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22.94万元(本级财力10200.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28.59万元对比减少1055.65万元,同比下降7.9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28.59万元对比减少2105.65万元,同比下降17.0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支出减少;与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0万元对比增加1050万元,同比增长116.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彩公益金支出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17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1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9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000.59万元对比减少627.65万元,同比下降31.3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8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1228万元对比减少428万元,同比下降3.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划出,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8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定期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586.5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族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7.1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共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用于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6.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450万,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万,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352.04万元(基本支出1132.04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基本工资509.35万元(基本支出289.35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津贴补贴434.26万元(基本支出434.26万元),
     奖金24.11万元(基本支出24.11万元),
     绩效工资110.74万元(基本支出110.7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23万元(基本支出105.2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36万元(基本支出63.3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94万元(基本支出14.9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4万元(基本支出14.04万元),
     住房公积金76.03万元(基本支出76.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07.98万元(基本支出144.51万元,项目支出563.47万元):
     办公费61.11万元(基本支出39.91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
     印刷费5.87万元(项目支出5.87万元),
     水费7.5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电费1.69万元(项目支出1.69万元),
     邮电费2.48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差旅费18.14万元(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15.64万元),
     维修(护)费24.6万元(项目支出24.6万元),
     会议费19.5万元(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7.7万元),
     培训费92.74万元(基本支出4.64万元,项目支出88.1万元),
     公务接待费6.01万元(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4.56万元),
     专用材料费0.03万元(项目支出0.03万元),
     劳务费79万元(项目支出79万元),
     委托业务费8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工会经费16.09万元(基本支出16.09万元),
     福利费5.99万元(基本支出5.9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2万元(基本支出6.32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0.07万元(基本支出39.07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301.33(基本支出26.73万元,项目支出274.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3.92万元(基本支出96.39万元,项目支出1097.53万元):
     离休费13.54万元(基本支出13.54万元),
     退休费70.14万元(基本支出70.14万元),
     抚恤金0.95万元(基本支出0.95万元),
     生活补助0.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救济费141.03万元(项目支出141.03万元),
     医疗费补助32.76万元(基本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助学金2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0万元(项目支出91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5、其他支出8902万元(项目支出8902万元)
     其中其他支出8902万元(项目支出890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890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及培训经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殡葬改革遗体火化补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遗体火化补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和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高龄老人补助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8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586.5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族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科目3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万,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85.83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8万元,比上年26.6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4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3次,共计接待1208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38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2.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8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2.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105.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出行租车费、工会费等方面。比上年143.02万减少37.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1: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曲靖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