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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026号
2020-02-20 09:40: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赵建生、刘昆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小坡联络道交叉处(水郡花园小区)15幢第3层1-3-1号,地号为532201000-001-016-8S0150103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133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建生、刘昆玲
2020年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