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更正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32号

2020-02-20 09:42: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19年11月22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871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庒有龙、彭瑜,庒有龙、彭瑜买卖转移给许国丽、刘奇坤。现许国丽、刘奇坤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庒有龙、彭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庄有龙、彭瑜,庄有龙、彭瑜买卖转移给许国丽、刘奇坤。现许国丽、刘奇坤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庄有龙、彭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