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042号

2020-02-20 09:44:2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辛卫东、陆银莲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小区4-6幢1单元4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辛卫东、陆银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出售给樊滴沧、王自娥,樊滴沧、王自娥买卖转移给辛卫东、陆银莲,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辛卫东、陆银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7396、20090739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变更登记。现辛卫东、陆银莲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樊滴沧、王自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