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044号
2020-02-20 09:45: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利人颜嘉兴去世,产权人(继承人)梁月新,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权人为梁月新、颜嘉兴(隐名共有人)坐落于曲靖市马留庄(曲靖市兴隆联营总公司)3幢第4层1-4-2号,地号为D-(35)-7F03104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90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该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声明人:梁月新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