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0121号
2020-03-05 14:41: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恢3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8)云0302执恢327号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何金强、张玉莲共同所有的位于曲靖市建宁东路延长线瑞和新城(瑞祥苑)71幢第1-4层1-1号房屋(房产证号:2013118093、2013118094)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石炳泉、段芬名下,因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118093、201311809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3617号)均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