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130号
2020-03-11 15:43: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志文、黄巧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05幢第7层5-7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志文、黄巧莲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郑丽芬、张尤耀,郑丽芬、张尤耀买卖转移给刘光尧、包美苏,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光尧、包美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1622、20113016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光尧、包美苏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李志文、黄巧莲,但义务人郑丽芬、张尤耀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