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168号
2020-03-30 09:16: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祥帅、王丹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颐花园1幢第6层1-6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祥帅、王丹名下。
现依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9)云0102执3331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与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买受人张祥帅。张祥帅、王丹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共同共有。登记在俞春涛、陈成名下的证号为2013101517、2013101518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