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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207号

2020-04-03 14:50: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正永、朱麦琼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7幢第4层2-4-2号(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正永、朱麦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张桂生、章吉珍,张桂生、章吉珍买卖转移给张正永、朱麦琼,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正永、朱麦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15615、2009156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正永、朱麦琼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桂生、章吉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