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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214号

2020-04-08 10:33:3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芳、陈靖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二号院1幢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芳、陈靖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曲靖卷烟厂买卖转移给张品惠、李云清,后李云清死亡,张品惠继承其份额,张品惠买卖转移给王芳、陈靖。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芳、陈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曲靖市房权证2008字第01307号、曲靖市房2008共字第0047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现王芳、陈靖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品惠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