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221号

2020-04-08 10:39: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理波、肖艳芳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四组团2幢第1-2层6-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理波、肖艳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李翔,李翔买卖转移给薛安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薛安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703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依据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3执83-2号的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买受人陈理波,陈理波、肖艳芳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共同共有,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陈理波、肖艳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翔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