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311号
2020-04-21 09:28:0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屠宏程因离婚析产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36-B幢第1层车库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屠宏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屠宏程,屠宏程、孙文丹夫妻财产约定为共同共有,后屠宏程、孙文丹离婚析产为屠宏程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屠宏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10241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屠宏程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文丹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