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4 16:13:4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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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省医疗保障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将保基本和可持续贯穿医保改革发展的始终,善作善成,谋求医保事业新发展。持续严管基金。强宣传,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强管理,加强医保协议管理,实施“医保管家”网格化管理,升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加强智能监管;强稽核,以巡查、随机检查、实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稽核力度,确保监管无死角,坚决维护基金安全。持续深化改革。支持配合全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做好新一轮药品和医用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先行试点工作。在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构建医保基金运行平稳高效、医疗机构发展有效支持、参保人基本医疗权益充分保障的良性格局。持续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保障待遇结构,做好基本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补充保险的无缝衔接,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服务。扎实开展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医保信息化建设、自身建设,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4号文件),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是由原人社局下属的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曲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职能、曲靖市发改委相关职能、曲靖市民政局相关职能整合组成,原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整体划转到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下属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原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单独建账,因此整体划转后有结转结余资金21.5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90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68.63万元,占总支出的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9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7.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3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费及特慢病工本费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费及制作特慢病工本费;2、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耗材费6万元,主用用于开展运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相关医保业务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碳粉、打印纸等办公用品购买;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工作经费年初结转19.05万元及本年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医保扶贫等工作支出;4、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17.58万元,全部拨付到职工医保市级财政专户用于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资金860.78万元,交纳职工养老保险89.17万元,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支出40.0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46.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生育险)8.97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用于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这项经费17.58万元已全额拨入曲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用于单位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无上年决算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5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7.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单位新成立时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9年医保局部门决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4/0220/20240220151836979.xls


附件: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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