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9 10:09:3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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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2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办设9个内设科室暨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帮扶协作科、挂包帮扶科、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督查科。
主要职责:1、拟订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远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曲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今年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全年脱贫16.88万人(超计划1.8万人),贫困人口从2018年底的26.61万人减少到9.89万人左右,贫困发生率从2018年底的5.07%下降到1.9%左右,下降3个百分点;退出贫困村509个(超计划119个);全年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深度贫困攻坚取得新进展,会泽12个贫困乡、113个贫困村出列,7.04万贫困人口脱贫、年内全面完成“硬件”建设、基本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宣威可望如期摘帽。通过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共解决建档立卡20.51万人的“住房难”、16.43万人的“饮水难”、15.27万人的 “就业难”、13.74万人的“行路难”、5.84万人的“上学难”、18.52万人的“就医难”、 1.76万人的“用电难”和8.76万人的“增收难”,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增强,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1.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党组织建设迈向更高台阶
紧紧围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安排,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做到业务党建“两手抓、两手都过硬”。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坚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做到分工明确,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曲靖市扶贫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曲靖市扶贫办2019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曲靖市扶贫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曲靖市扶贫办2019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曲靖市扶贫办干部职工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等,切实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到扶贫挂钩点富源县腰站社区与贫困户开展入户帮扶和“自强、诚信、感恩”专题教育活动,为全办党员干部购买发放《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图书180余册,组织收看《人民至上》、《榜样4》等专题节目,组织到麒麟区三元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多形式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曲靖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安排,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专题研讨1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5个,梳理专项整治问题13个,制定整改措施16条,细化整治任务2条,对照党章“十八个是否”、“四对照四查找”、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等内容查摆领导班子问题24条,班子成员问题82条,制定班子整改措施24条,班子成员整改措施108条,完成立行立改64条,持续整改44条,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17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2次、党员集中学习20余次,党组成员上党课8次,党小组集中学习11次,党组成员人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学习活动,各级党组织层层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党组织建设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党员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注重落实落细,高质量打赢“两不愁三保障”“清零战”
全市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今年刚性任务抓紧抓实,省委常委、市委李文荣书记和市长挂帅督战,系统谋划,各级各部门全面摸清底数、制定专项方案、倒排工期销号。全市立足“开门红”,发动“春季攻势”,做到思想、行动、任务“三统一”;聚焦“三保障”,掀起“夏季攻势”,确保措施、资金、项目“三到位”;着眼“百日攻坚”,开展“秋季攻势”,确保“三落实”;咬定目标,发起“冬季攻势",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确保“三精准”。通过落实省委关于“四个攻势”的部署,曲靖对标对表对账、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实现了任务的项目化、清单化,打赢了一场 “两不愁三保障”的“清零战”。住房保障精准锁定4类对象危房户22304户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32438户,11月底全面“清零”;2016—2018年易地搬迁95082人全面完成并入住,2019年全市搬迁61741人有望春节前入住。饮水保障累计解决了57.44万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和巩固提升。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7.03万户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增收,其中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18年148个(带动6595户)增至2019年约500个(带动16581户)。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1万人参与森林管护,林业企业带贫308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1万人。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84万人。医疗保障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年享受医保待遇179万人次,支付基本医保6.88亿元、大病保险4128万元、医疗救助(含兜底保障)7917万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7.11%;26类32种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数543025人,签约率65.64%。兜底保障方面,全市累计17.1万人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13.42万人、未脱贫3.76万人)。2019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比2018年提高了700元/人·年,两项制度衔接更加紧密。
3.聚焦项目库建管用,抓实统筹协调,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围绕项目库建管用、脱贫攻坚规划编制、资金整合管理、跟踪监测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抓实项目库建管用。印发《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规范运行流程,强化项目监管,统筹资金使用,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度入库项目数5676个,入库项目资金总量1638529.49万元,实施项目数5409个,实施项目资金数1057457.31万元。抓实脱贫攻坚规划编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编制了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总投资4803208.16万元;形成《曲靖市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规划(2018-2022年)》,2018—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规划项目总投资8758137.55万元,为指导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抓实资金整合管理。积极争取得到上级在资金上的支持和倾斜,截至12月20日,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专项资金180624.5万元;全年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专项资金241734.79万元,为圆满完成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云南省《关于做好贫困县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编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并召开专题审查会议进行认真审核,在年初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0813.9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04434.92万元、增长27.42%。按照云南省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库对接不精准问题”等9项内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不精准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明显下降,扶贫资金支付账务管理明显规范,并做到扶贫资金支出与项目库精准对接。抓实定点跟踪监督。下发《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定点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指导各县(市、区)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定点跟踪监测工作,全市共确定136个村作为监测点,找准深度贫困地区的短板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党委、政府制定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对象精准扶持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抓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截至12月23日,今年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9亿元,受益贫困户73017户。当前全市贷款逾期率为6.88%,为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组织各承贷银行和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同时印制了23万份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和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建立通报提醒制度,积极应对还款高峰。
4.聚焦“沪滇扶贫协作”,深化全面协作,带贫脱困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上海云南扶贫协作第二十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及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会议上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等方面加强协作。深化组织协调机制。针对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沪滇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9 家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召开第三次、第四次高层联席会议,签订了《上海市宝山区、云南省曲靖市友好城市框架协议》及《备忘录》《2019年度东西部扶贫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协议》,今年上海市和宝山区投入援滇财政资金2.09亿元,比2018年的1.48亿元增长41%,累计建设项目78个,覆盖我市5个贫困县(市)76个乡(镇、街道)312个村委会(社区),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58万人。深化人才交流。先后选派15名干部和5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宝山区工业园区、教育、卫生等部门挂职锻炼和专业进修,组织党政干部7期280人、专业技术干部5期200人到宝山区培训,邀请宝山区教育、农业、科技等专家到曲靖培训授课7期1561人次。深化劳务协作。今年以来,在5个县(市)开展了5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沪滇劳务协作招聘会,转移278名贫困人口到上海就业,帮助9924名贫困人口实现省内就近就业,帮助5185名贫困人口实现到其他地区就业;在上海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挂牌成立“云南省曲靖市驻上海劳务工作站”,有力推进沪滇劳务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贫覆盖面。深化产业合作。今年,分别引进上海市5家企业,累计投资3575万元,带动贫困人口1407人,建成援建扶贫车间43个,吸纳808名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通过赴上海市宝山区展销、开设销售门店等活动,全年累计销售719万元,带动贫困人口3308人。
5.聚焦多方协作,创新方式方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全年全市贫困地区呈现出脱贫提质、发展提效、民生提速、信心提振的良好局面,离不开多方协作,实在管用的措施招法。扎实开展“挂包帮”。全市参加脱贫攻坚承包扶贫的单位共1178个,全年直接投入累计29498.4993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含无偿和有偿)32103.2万元,帮助引进项目679个,帮扶贫困村1203个,帮扶非贫困村359个,结对帮扶贫困户22.34万户;派出驻村扶贫干部4077名;组建驻村工作队1263支,全市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干部职工47.73万人次走访了结对贫困户;举办各类培训班1684期,培训各类人员126134人次;组织劳务输出113006人次。开展“五面红旗村(社区)”创建活动。针对村组干部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全市建制村(社区)中全面开展 “五面红旗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累计评出“红旗村”677个。建立“绿币爱心超市”。针对部分群众“等靠要”“抢争闹”的问题,探索建立“绿币爱心超市”,引导贫困群众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9960.92万元,累计建设“绿币爱心超市”1021个(其中运营948个,在建73个),累计兑换价值约2987万元物资。累计兑换积分3200余万分,服务贫困群众20余万人次。“绿币爱心超市”做法得到省委陈豪书记的肯定,已在全省推广开来。建立“三联三争”机制。针对“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三个组织化”不高、脱贫不稳的实际,全市探索了“平台联建、资源联合、利益联结,基层支部争红旗、党员干部争标兵、贫困群众争积分”的“三联三争”机制。全市成立县级平台公司9个,乡级分(子)公司125个,村级合作社1619个、公司155个,覆盖贫困群众4.5万户18.6万人。落实雨露计划政策。制定下发《曲靖市关于进一步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的通知》,抓好雨露计划实施,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截至12月23日,全市2019年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11370人,补助10258人,补助金额2297.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359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16万元,占总收入的0.39%。与上年对比减少875.37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36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8.4%;项目支出2982.18万元,占总支出的8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9.8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下拨到行业扶贫单位或各县(市、区)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导致相关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2%。人均日常支出23.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2.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4.94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下拨到行业扶贫单位或各县(市、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曲财农〔2018〕114号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经费57.0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各项支出报销。
  2. 曲财农〔2019〕9号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
  3. 曲财农〔2019〕9号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补助经费13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相关工作。
  4. 曲财农〔2019〕99号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25万元,用于扶贫开发信息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5. 曲财农〔2019〕99号革命老区扶贫开发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用于10.17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6. 曲财农〔2019〕99号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经费73.41,用于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各项支出报销。
  7. 曲财农〔2019〕9号办公用房租用费4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用。
  8. 曲财农〔2019〕44号2019年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31.66万元和曲财农〔2019〕139号2019年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18.94万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9. 曲财农〔2019〕9号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用于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
  10. 2019年上海市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工作经费14.1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对比减少773.9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奖金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0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46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3%,其中:
2130501行政运行495.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4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办公费用、购买服务等支出;
2130503机关服务4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550.6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3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9万元,下降2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14.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通过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压缩会议等方式减少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占63.80%;公务接待费支出5.17万元,占36.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督查检查、调研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调研研讨、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9万元,主要原因为因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各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9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8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14.16万元为上海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经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4/0223/20240223151224941.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