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29 10:38: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总工会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71101000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及厂务公开工作;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6.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及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财务工作及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商工作。
8.牵头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9.完成省总工会、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一是准确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动员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三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重点办好关爱服务职工10件实事,及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2.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增强助推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影响力。一是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和技术创新活动。围绕云南“三张牌”、曲靖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整合人社、教育、扶贫等部门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工基础性培训和在岗职工取证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举办“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曲靖市首届职工创新技术成果推介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是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广泛开展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三是大力选树先进示范典型。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重点,认真做好劳模、“珠源工匠”等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工作。
3.突出主责主业,做实维权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一是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源头参与,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机制,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建立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安全保障机制;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51个,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6件,调解成功107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机制,全力化解劳动领域矛盾风险,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二是稳步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围绕问题整改做实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坚持“覆盖全面、不漏一户”的原则,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建档立卡,确保错评率、漏退率控制在1%以内,错退率、漏评率控制在2%以内。三是扎实开展服务职工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推动全市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平衡、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职工服务阵地体系。筹集资金1167.78万元开展 “送温暖”、“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行动,为892名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338.95万元。认真做好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发放补助金2700余万元,补助患病住院职工4.25万人次。
4.助力脱贫攻坚,展现担当作为,增强工会组织的战斗力。一是实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项目。出台《曲靖市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对工作队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身故、遭受意外伤害、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共计发放慰问金31.6万元。二是深入推进市总工会定点扶贫工作。自挂包会泽县大井镇里可村以来,市总工会累计下拨扶贫专项资金232.5万元,协调各级资金160余万元,完成硬化入户道路、实施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农民工活动室等。三是创新开展技能扶贫。以会泽、宣威2个深度贫困县市及罗平县为试点,实施“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通过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创)业一人、脱贫一户、致富一家”的工作目标。四是组织脱贫攻坚一线职工进行疗休养。组织76名已摘帽县级脱贫攻坚一线职工 (乡镇干部)和22名扶贫队员到腾冲进行疗休养,不断增强全市广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总工会
2.曲靖市职工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云南省曲靖温泉职工疗养院(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8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职人员数增加、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9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65万元,占总支出的79.48%;项目支出203.14万元,占总支出的20.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职人员数增加、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及人员工资水平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0.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召开的专项会议次数减少,会议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春节送温暖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对建档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其中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
2.特困职工帮扶及劳模一线职工疗休养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特困职工帮扶、劳模及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共组织3917名劳模和一线职工到曲靖温泉职工疗养院进行疗休养,其中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
3.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困难职工就业培训。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与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关的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职人员数增加及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4%。主要用于市总工会机关15人、曲靖市职工服务中心9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2019年春节送温暖、特困职工帮扶及一线职工(劳模)疗休养。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物-行政运行23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总工会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公务运行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19年度元旦春节送温暖、特困职工帮扶及一线职工(劳模)疗休养;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物-事业运行96.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曲靖市职工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运行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市委综合考核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49万元,主要用于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85.14万元,主要用于曲靖温泉职工疗养院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9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3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曲靖温泉职工疗养院事业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培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曲靖市职工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8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9.8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1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机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4.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奖励。
5.住房保障(类)支出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2.4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我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05万元,下降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5万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历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外出调研增加、工资水平提高,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及工会经费等增加。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总工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情况说明:我部门无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总财字〔1993〕66号)和《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规定,在2007年9月30日前由财政拨款形成的资产一律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在2007年10月1日后由财政拨款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不再属于工会资产。曲靖市总工会在2007年10月1日后没有由财政拨款形成的资产,所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为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6、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4/0218/20240218154905705.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