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9 16:50:5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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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信访局主要职能:(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曲靖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9)完成省信访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曲靖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
1.坚持“一岗双责”。压实党政一把手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必须管信访,管行业必须管信访。坚持“一案双查”。一月内发生2人次到京非接待场所人员、或2批次到省集体上访的,启动“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事项是否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问题,又查引发信访问题和劝返化解稳控工作中的失职责任及背后存在的问题。
2.强化七条措施。一是及时交办。曲靖市信访局认真履行“第一交办权”,将到京非接待场所人员信访问题、到省集体上访信访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隐患及时交由领导包案化解,全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重点治理。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末位督导,对信访问题有反弹趋势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察。三是挂牌督办。对被挂牌督办的乡(镇、街道)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取消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四是劝返稳控。公安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在第一时间将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排查出来。建立公安+信访+基层组织+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全力稳控信访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五是打击处理。以开展“缠访、乱访、滥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推动形成惩治违纪违法者、打击诬告陷害者、激励干事创业者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的格局。六是系统联动。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三年退出全省前三”工作方案,统筹法、检、公、司狠抓信访积案化解。七是挂图作战。把信访形势分析数据、工作完成情况、案件化解清单等制图上墙,对标对表,一件一件抓落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清、责任清、进度清、结果清。
3.突出五个重点。一是突出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信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奋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二是突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强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和信访工作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探索创新“互联网+信访”“网格化+信访”以及信访大数据深度应用等新模式新手段。三是突出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实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回头看”,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集中的领域,持续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交办工作。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和重信重访治理力度,全面推行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站)作用。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突出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明晰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完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重点信访工作任务部署、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工作联合督查等制度,确保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高效有序运转,不断提高联席会议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五是突出做好重点时期工作。把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早谋划、早部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信访局、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0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市信访局调入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军转安置人员1名,调整增加了2019年度在职人员绩效奖,调入人员调增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86万元,占总支出的56.77%;项目支出511.65万元,占总支出的4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30.7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共使用中央、省、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110.96万元,比上年减少近200.00万元;同时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级有关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削减无效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1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市信访局调入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军转安置人员1名,调整增加了2019年度在职人员绩效奖,调入人员调增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0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申报的需要救助的信访人较上年减少,所以2019年使用的中央、省、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委信访联席会议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的开展;
2.市级视频接访系统经费补助58.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视频接访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网络建设;
3.到京到省劝返经费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驻北京及昆明开展劝返工作使用;
4.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5.市委群众工作局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全市信访群众工作整体质量;
6.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7.联合接访中心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联合接访中心环境,发放联合接访中心抽调人员信访津贴;
8.中央、省、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支出110.9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积累时间久远、难以解决和化解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个案;
9.曲靖市政府热线外包经费支出199.9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政府热线的建设及运行维护等;
10.信访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9.9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11.领导接访、约访、下访专项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领导现场解决上访人诉求期间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2.全省“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推进会工作经费支出12.77万元,主要用于“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会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0.7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共使用中央、省、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110.96万元,比上年减少近200.00万元;同时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级有关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削减无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481.30万元和信访业务经费支出511.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7.51万元,信访事务440.8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3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5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中单位负担部分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1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公积金中单位负担部分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35.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市信访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市信访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曲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下级信访部门及对口单位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曲靖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8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2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1.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7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0.4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9.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18.7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代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附件:曲靖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4/0222/20240222092113928.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