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30 09:54:0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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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1.完成省水利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曲靖市水务局(本级)牵头,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曲靖市水务局(本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新时期水利工作部署精神和要求,紧扣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月至11月,全市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6.53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8.1亿元的97.69%,预计至12月底可完成68.1亿元,同比增12%,力争完成68.7亿元,同比增13%。
一是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推进顺利。阿岗、车马碧两件大型水库大坝均实现封项,年内分别完成投资5.3亿元、5亿元,其他32件在建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均按计划顺利推进。黑滩河水库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省人民政府于11月13日下达封库令。
二是水利扶贫工作成效明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投资47725万元,解决88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其中贫困人口16.50万人,超额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建设任务,提前实现2020年“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目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农村饮水工程166123件,存在问题820件,已全部整改销号。
三是薄弱环节建设稳步开展。新开工3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现已完工10件;投资752.30万元,完成43个水毁修复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9.56平方公里。
四是防洪抗旱保安取得实效。投入抗旱资金7527.76万元,临时解决了20.38万人饮水困难;投入防汛资金1537.1万元,紧急转移1653人,减少受灾人口7.68万人。至12月20日,完成库塘蓄水9.14亿立方米,年底可圆满完成9.2亿立方米的蓄水任务。
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提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清四乱”问题572个;开展清河行动,投入经费4682.37万元,完成整治面积388.45万平方米,清理河道5995千米,清理垃圾11.9万吨,拆除违规建筑物24.46万平方米;开展联合执法391次,恢复河道两岸生态35.6万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19万元,占总收入的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4%;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4.8%。与上年对比减少58.69%,主要原因上年度阿岗水库建设、灌区项目有部分财政拨款收入在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核算,2019年度两个项目单独核算,因此市水务局(本级)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8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19万元,占总支出的24%;项目支出7813.88万元,占总支出的76%。与上年对比增加6158.10万元,增加14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中灌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阿岗水库建设资金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1万元,增加2.14%,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人员,财政预算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06.50万元,增加357.65%,主要原因是灌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阿岗水库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因此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阿岗水库建设6000.00万元,灌区信息平台建设38.32万元,智慧水务建设14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3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79.95万元,水行政执法监督36万元,水土保持164.6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42.00万元,防汛74.55万元,其他水利方面支出8.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对比增加6018.10万元,增加145.96%,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中灌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阿岗水库建设资金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支出6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励支出及市级发改重点建设前期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4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5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924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5%,主要用于反映水利系统人员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16万元,完成预算的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36万元,下降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1万元,增长4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8万元,下降63.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车辆年限长,在2019年度有两辆车进行大修,支出近15万元,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6万元,占81.70%;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占18.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调研、检查、指导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万元,增加2.3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44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01万元,固定资产1256.30万元,累计折旧1012.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3.54万元,无形资产14.98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6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3.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64.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842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6.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8.91 192.01  243.54  149.00    94.54      13.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市级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和《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跟踪的通知》(曲财绩〔2019〕1号)要求,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对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对2019年批复下达的市级项目支出分别于2019年7月和10月进行了2次绩效跟踪,并配合市财政局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经评价组考评打分,2019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75分,评价结果为“良”。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月计提摊销折旧,因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按净值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二)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
(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五)水行政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六)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规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八)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九)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农村水利: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附件: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表/uploadfile/2024/0220/202402201516181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