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30 10:46:0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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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办字〔2019〕98号)文件批准,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2.组织制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4.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查处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案件;
    7.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
8.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
1.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抓好中心城市城市管理一体化,形成全市城管“一盘棋”的工作合力;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餐厨垃圾处置场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环节,做到资源化利用,杜绝面源污染;推动城市管理由“治脏”、“治乱”、“治差”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跨越。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统筹监督考核,形成奖优罚劣、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和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4.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加强大货车入城和散体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狠抓静态交通秩序管控;抓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开展拆违控违行动;常态化整治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积极回应和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2019年5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划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4人,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的协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8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2.25%。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19万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13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19万元。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7万元。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3.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项目支出123.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物业管理费支出及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8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0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8万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60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70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7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5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82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中: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40.27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684.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交纳,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5.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2019年未安排年初预算,无年初预算数据比较,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万元,占92.36%;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占7.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调研、协调、管理等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以及上下级部门对接工作时,确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万元。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印刷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45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11万元,固定资产80.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2019年5月新组建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比较。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及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17万元,主要用于新组建单位的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单位交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机关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城管执法(项):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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