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30 16:10:4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管局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报告单位的专(兼)职监测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对;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对报告单位的专(兼)职监测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相关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对报告单位的专(兼)职调查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负责辖区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的报告进行收集、调查核实、初步分析和汇总上报;负责辖区内基层报告单位纸质报表的电子版录入工作;协助省中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严重药品(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调查;协助省中心在本辖区内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学调查;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14年8月,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政办发〔2014〕92号文件,增加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职能、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狠抓落实,压实责任。按照市局和省中心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年初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四项监测”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为让基层监测上报单位明晰工作要求,提高报告质量,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我中心深入乡镇卫生院现场教学,现场指导,先后到宣威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罗平县、会泽县进行了培训和督导,通过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在“四项监测”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确实把药械在使用中的潜在风险早识别、早防范。
三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今年结合“5.25”全国护肤日,“6.26”禁毒日,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加强药械、化妆品监测专业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让公众正确认识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传递监管声音,提高公众自主识别风险的能力,提高药械、化妆品安全使用水平。
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四项监测”业务水平。制定了季度通报制度,按时通报各监测站监测报告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监测报告水平;探索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医疗机构相关监测人员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四项监测”能力和水平。
五是做好日常报表审核评价工作。为有序做好“四项监测”报表的审核评价工作,年初把工作进行细化,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是强化网络建设,夯实“四项监测”基层基础。探索构建了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县(市、区)监测中心、乡镇监管所监测站、村级监测人员组成的四级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报告及时、反馈灵敏,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四项监测”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4482份,,其中新的严重的1558例,比例为34.8%,严重报告529例,严重报告比例11.8%(国家中心要求10%),数量与质量都与往年同期有较大的提升;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为100%。已按时撰写三个季度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通报各县(市、区)及相关医疗单位。全市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192例,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203份;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为 100%。药物滥用报表共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013例,到目前为止,全市美沙酮维持治疗点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83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管理人员0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1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9万元,减少8.05%,主要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8万元,占总支出的79.67%;项目支出23.47万元,占总支出的20.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1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8万元2019年使用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调增人员工资、及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增加;四项监测任务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8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8万元2019年使用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8万元2019年使用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2%。其中:药品事务支出:23.4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71.3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其中: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9万元,增长2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0.04万元,下降28.12%。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二是2018年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车封存8个月,2019年重新启用公务用车,造成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90.6%;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四项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四项监测工作,宣传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5.41万元,累计折旧45.83万元,净值9.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66 5.07 55.41 0 17.98 0 37.4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部门未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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