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31 10:51: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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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办字[2019]60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省民政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 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曲靖市行政区划图。
       ③与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曲靖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坚守初心使命,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民政工作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10个专项整治,结合民政实际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养老等6个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检查、考核和通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持做到频道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民政服务对象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2.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出台贯彻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行动方案、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行业扶贫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推进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对兜底保障工作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作出了具体安排。80495户175172人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已脱贫62606户133752人,未脱贫17889户41420人。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项目116个,投入资金总额476.3万余元,受益贫困人口3万余人。协调慈善组织开展“暖冬献爱”捐赠活动,定点扶贫及干部挂联工作扎实有效。
        3.提升保障水平,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一是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提高到610元/月、增9.5%;农村提高到4200元/年、增20%;城乡特困人员提高到732元/月、增10.07%。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0.9亿元、保障18.86万户36.1万人。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1.3亿元,救助1.4万户1.44万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17亿元,救助16.95万人次。连续8个月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986.64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强精准救助,清退城乡低保对象23077户45972人、新增28274户52854人。出具核对报告41564份,对2186条做停发处理。二是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办理收养登记41例。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散居孤儿补助提高至1274元/月/人,机构补助提高至1974元/月/人,发放5007.2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保障3111名孤儿的生活。下达资金221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三是加强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促进工作。做好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57333名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642.72 万元,惠及119398名残疾人。争取民政部“福康工程”公益项目,38人得到骨科矫正手术治疗。募集接收捐赠善款(物)1238.18万元,支出捐赠资金1187.22万元用于开展慈善援助、助医助学、救助慰问等活动。福彩发行销售全年完成55010万元,同期增长1.77%。
        4.完善体制机制,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夯实基层政权、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清理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沾益、陆良四个农村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清理四种类型村(社区)干部并补齐配强。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有效覆盖”,认真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77个,累计达1907个。对167个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参检率93.8%,合格率94.6%。清理注销143个长期不开展活动或活动不正常的“僵尸”社会组织,完成742名公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担任职务的清理工作。清理规范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36个。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56.8万人,记录的志愿服务750.2万小时,14人次参加“三区计划”能力提升培训。四是规范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完成“麒沾线、马陆线、陆师线”的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泽县增设以礼、钟屏2个街道,宣威市增设复兴街道。审核申报居住区地名20条,清理不规范地名24条。
        5.坚持提质增效,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做好机构改革后原老龄办相关养老工作的接受移交,扎实推进2012-2017年、2018年、2019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正式上线,完成对54项基础指标和28项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指标检查。全力推进会泽县田坝乡、宣威市龙场镇2个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提质改造4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以及消防改造51个农村敬老院和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二是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完成1970年后婚姻登记的补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分7次共核查1235名领导干部的婚姻登记情况。开启“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预约办理结婚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9129对,离婚登记14179对,涉外结婚登记106对,涉外离婚登记7对,与2018年相比,结婚登记下降6.3%,离婚登记上升15%。三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草拟《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自查和检查,全市10个救助站,全年投入资金56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13人次。
        同时,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求,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狠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统计、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建设等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民政局
       2.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3.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 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16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3.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91万元,占总收入的0.8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684.61万元,下降59.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收入、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47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73万元,占总支出的46.01%;项目支出1873.45万元,占总支出的53.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211.65万元,下降54.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81,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9.84万元,下降66.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如下:
       社会组织管理项目支出94.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目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支出18.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儿童福利项目支出312.07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慈善事业发展补助经费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45.0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122.3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项目支出738.61,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04.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77.6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开展“明天计划”手术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46%。与上年对比减少3877.52万,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两家下属单位、人员划出,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单位综合考核方面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8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2%。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社会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殡葬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等项目方面的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支出科目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科目837.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民间组织管理”支出科目94.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科目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科目18.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科目146.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68.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21.1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26.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科目4.94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定期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支出科目0.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支出科目1.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科目475.21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科目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科目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科目45.0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科目269.79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科目64.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科目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61.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共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1.1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2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8.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用于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方面。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88.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行政运行经费,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69万元,下降2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1万元,下降1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25.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行政运行经费,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1万元,占64.45%;公务接待费支出9.77万元,占35.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其中,8辆在编车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督察、出差、脱贫攻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返乡、孤残儿童上学就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辆公务用车为救助站已报废但未做固定资产减少处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曲靖市民政局与各级来函单位工作业务交流、殡葬改革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科室、人员划出,相应的业务工作划出,行政运行费用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民政局资产总额3633.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28万元,固定资产2647.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30.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62.5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57.6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14.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590.56平方米,账面原值2118.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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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 3633.75 355.28 2647.62 2302.68 60.16   284.78     630.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因机构改革,根据《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曲发〔2019〕6号),曲靖市民政局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储备物资及部分编制一并划转。将曲靖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资产共计2567.19万元移交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中:固定资产142.54万元,物资储备中心土地占地面积20.39亩,账面价值305.85万元;房屋使用权面积1359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59.29平方米,账面价值2118.8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曲靖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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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