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31 16:52:4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
      公路交巡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为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紧急请示的批复》(曲编【2006】53号)执行。
1、维护江召高等级公路的交通秩序,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2、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3、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
4、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5、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负责辖区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抢险、保卫的交通指挥等职责。
8、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措施,狠抓事故防控,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一)抓“一路三方”机制建设,共创平安江召。一是发挥交警、路政、管理处三方职能,每月24日开展道路巡查,按照职责抓好各自职责;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本季度工作情况,交换下步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履行“一路三方”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警情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方按照既定方案,开展联勤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处理相关警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019年,大队向管理处、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等相关部门送达隐患治理函13份,积极推动辖区隐患治理工作,夯实事故预防基础。
(二)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不断强化路面管控。一是依托路面执法站和路面监控卡口,做到逢车必查、逢纬必纠,杜绝“病车”上路。二是针对长坡、隧道、桥梁、易起雾、临水临崖路段等重点路段的特殊路况,采取了不同的配套设施建设,并不断完善路面标志标牌、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驾驶员提供良好行车环境。三是开展“逢五”、“逢十”和“周末夜查统一行动”等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
2019年, 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3797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4791起(无证驾驶483起,拘留435人,酒后驾驶424起,面包车超员1465起,危险驾驶案4起,其他重点违法行为1980起);共签收预警6845条,其中有效预警3621条,拦截车辆2841辆,处罚预警车辆2301辆次;布控车辆2196辆,研判车辆163辆。
(三)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一是提高路面见警率,要求金鸡执法站实施24小时勤务制度,罗平北、师宗服务区、师宗收费站3个执法站实施上午9时至晚上10点勤务制度,严格履行执法站工作职责。二是持续开展区域联合整治及重点违法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处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2、抓科技管控建设,深化路面防控体系运用。
(一)深化路面防控体系运用。一是依托路面主线卡口、匝道卡口、语音提示及违停抓拍系统、隧道变道抓拍卡口、大车占道违法抓拍卡口,在辖区形成了以大队指挥中心辐射路面执法站的“四站一中心”查缉布控网络,进一步提升了大队路面科技管控水平。   
(二)打造“情指行”一体化勤务体系。立足辖区道路实际情况,以路面外勤四个执法站为依托、以大队指挥中心为核心、以科技管控设备为支撑、以对讲机集群对讲和可视化调度为纽带,着力构建“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的精准指挥体系。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在金鸡执法站建设警示教育中心,通过图片、文字、音效、模拟体验等立体化宣传手段,强化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警示教育工作。二是以5月交通安全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节假日、学校开学及放假等重要时段为契机,深入辖区沿线集市、客运企业、学校等重点人群聚集场所,扎实开展“六进”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三是用好“两微一群”宣传平台和路面LED显示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内容、辖区天气情况及道路通行情况等,方便群众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的部门人员和车辆编制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21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78.77万元,主要是2018年存在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科技管控项目建设等大项的人员经费及项目建设经费收入的情况,而2019年没有上述情况发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35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01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728.04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79.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大队科技管控项目完工验收,相关设备购买支出列支的情况,2019年没有上述情况发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17万元, 主要是2018年存在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没有上述情况发生。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大队科技管控项目完工验收,相关设备购买支出列支的情况,而2019年没有上述情况发生。项目支出包括民警教育培训专项经费5万元、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286.42万元、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223.19万元、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70万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30万元、交通秩序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营房租赁及维修维护专项经费22万元、政法转移办案业务专项经费38.21万元、政法转移业务装备专项经费13.22万元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9.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存在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科技管控项目完工列支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及设备购买经费支出,而2019年没有上述情况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4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其中行政运行520.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1.42万元,信息化建设223.19万元,执法办案213.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51.55万元;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8.75万元;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728.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5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其中住房公积金26.5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41万元,支出决算为5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68.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大队年公费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4万元,下降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万元,下降32.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大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5万元,占90.85%;公务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占9.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同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启用新账套后,公务交通补贴不在工资福利中支出,而是放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资产总额237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51万元,固定资产2208.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67.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5.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96台、张),账面原值84.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我大队是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所有项目预决算都是由一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总、上报,没有明细到二级预算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江召大队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民警教育培训专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营房租赁及维修维护专项、政法转移办案业务专项、政法转移业务装备专项等经费;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等经费。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