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31 17:04:2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是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直属大队,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主要负责沪昆高速公路曲胜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本大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曲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曲胜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本大队的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大队交警队伍。
4、负责预防和处理曲胜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曲胜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曲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7、负责途径曲胜高速公路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8、负责发生在曲胜高速公路的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安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
10、协调、配合路政、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曲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11、承办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坚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民警每日动态排查的基础上,下力气对新开通高速公路开展隐患排查,推动落实一批隐患治理。
2.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突发情况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拥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人员配备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在现有应急救援机制不能太大改变的情况下,主动协调邀请贵州相关部门对施救、处置、管控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3.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按照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上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基础上,每月由大队组织两次统一行动,行动时间、内容由带班领导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基础。规范执法站管理,由秩序中队负责落实好“六必查”要求,秩序中队缉查布控工作采用中队勤务室工作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好客运企业联席会;指挥中心负责驾驶人微信群的相关工作。
5.规范执勤执法。强化执勤执法工作,争创市级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6. 进一步强化接处警、指挥调度工作。进一步细化、固化原有的处置流程、完善各类应急方案,确实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接处警人员培训,做到能正确判定各类警情、快速下达处警指令,提高对突发紧急事件的敏感度,确保指挥调度顺畅进行。同时,加强对各类警情分析研判,一切从实战出发,针对不同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7. 进一步做好科技管控项目建设工作。大队辖区原有科技管控设备老化、故障率高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改造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改造。
8. 进一步深化科技信息化应用。建设恶劣天气实时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防控系统,进一步完善警情分析研判机制。深化科技信息化应用,通过卡口数据进一步挖掘违法数据,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和针对性。强化“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加强交流学习,组织人员到友邻大队学习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确实发挥科技信息对交通管理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加大对大队全体人员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确实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9.完成新开通高速公路科技项目建设。实地查勘为大队新接管道路交管科技管控设备提供详实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建设任务,并提前发布道路相关信息。
10.组织开展专题、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和丰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重点时节宣传提示,提前开展好重大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活动,深化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1.以提炼、总结为主线开展内宣工作。结合办公室信息化论文要求,以总结提炼为主,提炼、总结一批好的工作机制,并加以推动,确保叫响曲胜做法。
12.以提升传播为目标开展外宣工作。在坚持好传统媒体应用的基础上,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应用。明确专人负责新媒体宣传工作,专项行动、重大安保活动、重要节点、排堵保畅、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安全宣传、警营活动等必须通过新媒体同步宣传,每年7月30日和12月30日前通过新媒体发布大队整体工作回顾,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假期和春运、暑期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及重大安保活动结束后通过新媒体24小时内发布工作情况。
13.巩固完善先教育后处理模式。依托新建高速桃源服务区、胜境关出入口,逐步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有针对性的设置警示教育室内容,改变交通事故违法传统处理的单一模式,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人进行先教育后处理,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变成“调解室”、“违法处理室”。
14.结合工作实际提炼大队核心价值观。创作一首队歌、做好一个形象宣传片、拍好一部微电影、推出一批大队形象品牌海报。
15.养成教育措施常态化。把大队养成教育三十一条措施融入日常工作中,使制度变成习惯。
16.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建工作,坚持“两学一做”十个一措施,既每日一条学习提示,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周一次督导检查,每月上一次小党课,每月一次考评,每月评选一名党员服务星,每季度一次大党课,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纪党规测试,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配备一批服务用品。
17.针对性的开展队伍培训教育。坚持新招录协管员必训制度,新招录协管员招录后由大队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交由中队管理使用。根据大队工作需要推荐大队民警到支队对口业务部门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邀请支队对口业务部门对全体民警自身安全防护、警用装备使用、执法理念、科技应用,涉车侦查处理、事故预防与处理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18.规范队伍保障。坚持民警、协管员生日慰问制度、生病住院探视制度、每年体检制度、座谈会制度。
19.强化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大队带班领导必须带头参与。大队带班领导按照大队工作要求每周不少于2次对各中队、部门进行检查,内务中队每周一对上周存在问题进行整理并通报。
20.推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实际成绩争取三年内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
21.强力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微信自助处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快推进快处快赔工作,努力实现“快处”交通事故占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比例达30%以上。继续深入推行微信自助处理交通事故工作,处理率达到财产损失事故比例的5%以上。
22.在执勤执法中结合实际,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启用无线POS机处理交通违法开通便民服务通道。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改进违法、事故处理方法,减少当事人处理时间。推行违法处理无休息日工作服务,事故处理延时工作服务,事故处理主动预约工作服务。
23.打造流动服务车,推出便民服务星。根据日常群众实际所需,在各中队党员服务流动车上配备常用药品、简易修理工具等物品,确保在流动巡逻,能及时解决群众所需,真正打造流动服务线。根据工作实绩、服务水平、纪律作风等,每月评选一名服务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大队的人员和车辆编制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胜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42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337.56万元。主要是2019年的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费已经在上一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胜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4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8万元,占总支出的53.17%;项目支出668.71万元,占总支出的46.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 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33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增加了民警工资的执勤岗位津贴、基本工资调整、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大队交通事故防控较好,事故减少并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年增加了民警工资的执勤岗位津贴、基本工资调整、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曲胜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0.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大队上一年接管并建设宣曲高速公路曲靖段的科技管控项目219万元已经支付;二是大队交通事故防控较好,事故减少;三是大队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入处理专项、执法规范化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专项、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涉牌涉证专项、警卫开道及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应急处突、民警教育培训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7.83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大队2018年接管并建设宣曲高速公路曲靖段的科技管控项目219万元已经支付;二是大队交通事故防控较好,事故减少;三是大队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9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其中行政运行627.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6.87万元,信息化建设88.8万元,执法办案303.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59.38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7.05万元;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668.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各类保险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9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其中住房公积金32.9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4.卫生健康支出43.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3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万元,下降3.56%。其中:公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支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支队年公费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7万元,占83.9%;公务接待费支出9.15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上路巡逻执勤、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交通秩序管理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下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队把交通辅助人员的支出列入了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队资产总额57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25万元,固定资产355.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1100万元,主要是2019年会计科目改革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曲胜大队的部门预算是由交警支队统一编报,其部门绩效自评表及报告也是由交警支队统一编报,未明细到二级预算单位,因此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未能在表中反映,全部在交警支队的决算公开表中反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胜大队“项目支出”:主要是指曲胜大队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违法处罚及法律文书印制经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网络租用经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和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等经费。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19年部门结算公开表

/uploadfile/2024/0219/202402191052536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