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03 13:14:4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体育活动及场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影、音像制品、书报刊、出版印刷、动漫和网络游戏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执行情况
执法支队立足于文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旨,以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整治社会文化环境为重点,以深化扫黄打非、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抓手,大力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和谐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全市文化市场管理与监督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
支队把落实市委和市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执法队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积极投身到主题教育中,坚持教育引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存在的问题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落实好学习教育、检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违反八项规定重点整治等各项主题教育工作任务,既注重把握重点,又强调突出特色,在开展活动的同时,不放松市场监管,做到学用结合,协调发展,支队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得到根本转变,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以队伍建设为主阵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突出抓好两个培训、健全一支队伍,逐步培养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服务意识好的执法队伍。
一是抓好全市执法人员培训。支队把提高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在抓好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文化执法培训活动,突出抓好执法实务操作技能。今年先后派出12批次20余名执法队员赴省内外参加文化部、国家及省版权局、广东和云南省文旅厅、省扫黄办举办的重大案件办理培训班、演出市场集中办案活动及以案施训培训班、版权执法监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集中办案活动等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积累吸收先进执法经验,做好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系统内部继续落实“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学习任务,通过该平台提供的丰富多样的执法管理视频讲座的学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是抓好文化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执法大队举办网吧、娱乐场所、出版印刷等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文化经营单位工作大会,以会代训,及时整改各单位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其不断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维护市场发展秩序。
3.扫黑除恶、创文工作与日常检查同步推进。
支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两项工作纳入日常检查,与常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创建文明城市中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亮证经营、消防安全等重点点位的督查和抽查与日常检查同步推进,及时落实并整改到位。
(1)落实片区责任制。三个执法大队按照年初所确定的责任片区,严格落实片区责任制,检查市场必查涉黑涉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涉黑涉恶相关案件线索的收集。对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电影院等群众集聚、人员复杂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排查,确保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偏不空,确保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2)做好舆论宣传。在文化市场日常检查中,积极向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从业人员,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发出《致广大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书面告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排查的线索和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职责义务,向社会公告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要求经营业主,从业人员,消费者发现涉黑涉恶相关情况或线索及时向文化或公安部门报告。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求其开展内部宣传教育,做到工作人员人人皆知。
(3)强化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以曲靖中心城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经开区)为重点区域,按照上级部门对“创文”工作的具体部署,积极统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市场”和市文体系统所联系社区的“创文”宣传等系列工作,通过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突出强化“网吧市场”管理和执法,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通过落实文化市场片区管理责任制、网吧评星定级制度和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等举措,把中小学周边的网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部位,在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依法严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上网信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行为,对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及时告知公安部门进行查处。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各大队切实发挥网吧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创文”进网吧活动,做到:网吧经营场所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和禁毒防艾等内容的宣传,引导上网消费者健康文明上网;网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合规悬挂,显著位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识设置规范,“禁烟”标识设置规范,场所环境敞亮开放整洁。加强与教育部门、文明办、关工委、团委、学校、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大力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
二是持续做好娱乐场所监管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变更主要设施设备及未准入机型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时地检查娱乐场所播放曲目,查看营业日志,及时清理违规禁止内容,督促经营场所抓好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花名册》,核对从业人员身份信息,要求做到持证上岗,证照规范摆放,设立禁止标志和举报电话;落实巡查制度,开展“创文”禁毒防艾等宣传,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创文”标语及禁毒防艾内容的警示标志,在电脑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文”、等宣传标语,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创文”知识等培训。
三是全面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认真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开展“净网”、“护苗”、“清源”、“秋风”、“固边”等专项行动,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为载体,全面治理盗版教材、教辅、音像制品经营门店,坚决打击和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严密封堵扫除政治性、淫秽类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重点打击违规印刷、无证照地下窝点、非法印刷特别是印刷违禁出版物,监督印刷企业严格执行承印五项制度,做好企业内部运营管理,全面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提升品质指数。
四是努力做好文物市场执法巡查工作。根据职能,在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共同协作下,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各博物馆的巡查工作,强化文物执法巡查,积极查处文物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持续做好演出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把流动演出、驻场演出、组台演出和乐队演出作为监管重点,有经营性演出活动提前介入,严格核实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相关资质,落实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文件、演出节目内容等,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及低俗的表演活动,防范踩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营业性演出活动健康文明举办。
六是持续做好广播影视市场监管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做好与公安、工信委、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内容监管为重点,防止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卫星电视进行政治渗透,确保广播影视播出安全,特别是在对电影放映场所的管理中,要与其他部门协同,做好“创文”进影院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影院在“创文”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文化市场“创文”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在文化市场“创文”工作中,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文化市场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排查整治文化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留一个问题和隐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普及宣传消防法规知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创文”工作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文化市场环境,提升安全指数。
八是做好“创文”联系社区工作。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所联系社区的“创文”相关工作,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中心,突出做好该社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确保社区有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能有效为未成年人服务,积极营造社区居民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在上述工作中,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51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029家,责令改正48家(次),立案调查37件,警告51家(次),责令停业整顿4家(次),罚款1675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依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的批复》(曲编〔2011〕50号),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处级),副支队长1名(正科级),大队长3名(正科级)。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GK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至GK0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34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68万元,占总收入的98.58%;其他收入4.84万元,占总收入的1.4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6.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其他收入较2018年度减少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34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6.95%;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13.05%。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4.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7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3.7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人员增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变动,造成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上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经费支出6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消减了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1%。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3.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变动大,造成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6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35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6.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208.95万元,支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3万元,支付公用经费14.92万元等;
4.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6.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6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30.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执法外勤及次数增加,公务用车及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0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2万元,固定资产82.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8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7万元,主要为本年度固定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18  3.32 0.36        82.05     14.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交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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