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09-21 09:35:2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森林公安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62800000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7月24日关停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导致曲靖市森林公安局在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于2020年2月17日已公开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信息无法打开。  
    现将曲靖市森林公安局在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已公开的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重新公开,原网站所公开信息的截图已作为新公开信息附件。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森林公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森林公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行使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特大案件;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受理、督办跨县(市)区重特大案件;分析研究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拟定林区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武器、装备、警用物资的计划调拨、管理、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派出所的工作,负责处置林区突发事件;承办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曲靖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机构级别正处级,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装备财务科、科技信息化科、法制科、刑事技术科)、政治部、2个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和2个林区派出所(海寨林区派出所、开发区林区派出所),正科级。截至2019年11月机构无变动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曲靖市森林公安局牢牢把握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和公安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强弱项补短板、转作风抓落实、严督查实考核”的工作思路,强化基础性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4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其他辅警人员39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及机关运行经费中财政供养车辆数2019年预算核定1辆机要通信车,2020年预算新纳入财政供养执法执勤车4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导致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0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5.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53万元(本级财力1400.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及机关运行经费中财政供养车辆数2019年预算核定1辆机要通信车,2020年预算新纳入财政供养执法执勤车4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导致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比去年增加。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05.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及机关运行经费中财政供养车辆数2019年预算核定1辆机要通信车,2020年预算新纳入财政供养执法执勤车4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6.55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离退休工会经费等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2130201行政运行1069.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2130213执法与监督11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2.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4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67万元,较上年增加5.67万元,增长37.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19年预算持平,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4.88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12万元,降幅18.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460人次。
减少原因:2019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比上年下降18.6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79万元,较上年增加6.79万元,增长75.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9万元,较上年增加6.79万元,增长75.4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由于机关运行经费中财政供养车辆数2019年财政预算核定1辆机要通信车,2020年财政预算新纳入财政供养执法执勤车4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75.49%,导致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比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执法与监督项目经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8.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2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5万元,下降2.61%,减少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减低行政机关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日常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涉及项目资金11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1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5万元。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单位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0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1、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2、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3、原发布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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