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594号

2020-05-27 15:15: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3961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西侧、官坡路以南“靖和园”小区一期2幢第4层3-402号的不动产转移给买受人刘瑞东、马粉慧。因该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5)字第3848号)无法收回,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