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527号

2020-06-01 08:54: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付文飞、倪丽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中天嘉园一期)A幢第6层610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付文飞、倪丽粉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刘丽婵、陈建东,刘丽婵、陈建东买卖转移给杨欣明、孙玲,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欣明、孙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3617、20113036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欣明、孙玲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付文飞、倪丽粉。但义务人刘丽婵、陈建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