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542号

2020-06-01 09:03: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马粉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白石江公园旁(鼎盛世家)Y1幢第3层1-302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粉仙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黄云霞、曹水春,黄云霞、曹水春买卖转移给余红,左春晏、余红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左春晏、余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112144、201311214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依据(2019)云0302执恢19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到受买人马粉仙名下。但义务人黄云霞、曹水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