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567号

2020-06-03 08:41: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关街(建行曲靖市分行)1幢第5层2-5-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彭祝友、张重蓉买卖转移给李云、邓淑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云、邓淑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300677、20103006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彭祝友、张重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7159号)。李云、邓淑杰现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给李云单独所有,李云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祝友、张重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