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840号

2020-07-01 14:54: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巴永飞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南路二组团1幢第7层2-7-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巴永飞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李波买卖转移给巴永飞。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巴永飞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50250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李波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12303号)。现巴永飞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