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843号

2020-07-03 09:32: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世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景冠城”118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世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吴兴杰买卖转移给张世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世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20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吴兴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9304号)。现张世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吴兴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