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818号

2020-07-13 09:32: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冯小庆、陈会芬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小区4-4幢第4层2-4-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小庆、陈会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拆迁安置给杨正富,杨正富去世,由王留存继承,王留存转移登记给杨舒涵,杨舒涵买卖转移给冯小庆、陈会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冯小庆、陈会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5021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冯小庆、陈会芬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留存、杨舒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