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0)曲靖市第0875号

2020-07-16 08:47: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20年07月01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834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原公告“陈必瑞、崔娇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大花桥(麒麟区林业局)2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必瑞、崔娇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买卖转移给夏鏐华、荀凤珍,夏鏐华、荀凤珍买卖转移给夏明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夏明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079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夏明扬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陈必瑞、崔娇,但义务人夏鏐华、荀凤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中的“陈必瑞、崔娇”更正为“程必瑞、崔娇”。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