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885号

2020-07-16 08:56: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建波、陈津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园(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6层1-6-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建波、陈津丽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教师新村管理处出售给刘丽芬、唐富国,刘丽芬、唐富国买卖转移给王建波、陈津丽。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建波、陈津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8474、201630847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建波、陈津丽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丽芬、唐富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