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娜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状元楼)1幢第6层2-610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孙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唐琰、赵亚豪,唐琰、赵亚豪买卖转移给孙娜。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孙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526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孙娜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唐琰、赵亚豪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07日